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根据《厦门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申请材料评审
(一)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专家组审核
材料审核评分满分400分,其中外语水平满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150分、综合素质满分值150分,按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审核原则如下:
外语水平(100分):参照相关英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分数;
综合素质(150分):包括个人获奖情况、学习经历和专家推荐信等。
专业能力(150分):考查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学术背景(应届毕业生考查发表文章、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等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往届考生考查近三年主持课题、发表文章、硕士学位论文等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二、考核
(一)资格复审
1.报到和考核时间:4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审材料
考生报到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核验检查: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2)英语四六级水平证书或相关成绩证明原件;
(3)身份证、通行证等原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二)考核形式
1.专业英语笔试:专业英语翻译(不指定参考书)
2.面试:PPT汇报(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和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提问,各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评分。其中前沿学术文献于面试前发放,请关注邮件或网页通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重点考查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外语实际应用能力等。
(四)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15%,面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85%
三、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1.考生最终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50%+复试考核成绩×50%,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或耳鼻喉科)、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提交体检表的截止日期一般不晚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化工系 张老师 0592-2183751
Email:chem.eng@xmu.edu.cn
五、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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