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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化工)系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化工)系

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厦门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现就统考一志愿复试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

081701化学工程

081702化学工艺

081703生物化工

081704应用化学

081705工业催化

0817Z2材料化工

学术学位

全日制

6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政治

业务1

业务2

总分

081701化学工程

081702化学工艺

081703生物化工

081704应用化学

081705工业催化

0817Z2材料化工

50

50

70

70

310

三、复试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2023325日下午15:00-17:00

报到地点:化学报告厅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4. 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

  5. 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告知书》(附件2)。请认真阅读,并将这2份材料打印手写签名

  6.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空表详见附件3,可手写或打印,签字必须手签);

  7.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或见附件4;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党委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党委盖章;若无党委章,则盖单位公章);

  8. 体检表(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一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体检或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或耳鼻喉科)、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单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工系同安二102室(思明校区),361005老师收,0592-2183751,请用顺丰快递。

体检单可以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提交,也可以在复试报到时连同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相关规定: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

  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如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告知。

提交材料时,请按如上顺序整理好材料,若上述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

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面试PPT汇报+提问),具体ppt汇报内容详见邮件通知。

4.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

5.复试时间:2023326日。

6.复试名单: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院(系、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五、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50%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调剂

具体信息和调剂时间以学院后续公布的调剂细则为准。

七、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3751(学院电话),0592-2188888(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

八、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因时间紧,我院只采取网上通知、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各位考生,不再另发信函。请各位考生准时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责任自负。

此复试通知将邮件发送,若未收到邮件通知的考生,极有可能是邮箱错误,请发送正确邮箱信息至chem.eng@xmu.edu.cn

复试未尽事宜请详见后续邮件通知,请注意查收。

附件1 厦门大学2023年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2 告知书(2023年硕士版).doc

附件3 厦门大学2023年考生自述表.doc

附件4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

附件5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化工系0321z.pdf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2023321



厦门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Email: chem.eng@xmu.edu.cn Tel: +86 (0)592 218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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