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档案
接收单位: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邮编361005;
接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室;
接收人:研究生辅导员,接收人电话:0592-2187638(档案寄送地址也可直接填写所录取的院系。)
注意事项:
1.2017级研究生新生务必按学校要求(详见将来拿到的由校招生办寄发的调档通知)在规定时间将个人档案通过EMS寄至我院。
2.《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非应届生需要提前准备,应届生不用),不要放在档案内,个人携带到校。
3.学生档案若是通过EMS寄送,请新生自行通过EMS单号跟踪查询档案寄送情况(显示厦大信箱或者单位签收的为已收到),由于学院是统一查收,9月统一归总档案,因此若要查询自己档案签收情况,请于9月注册报道入学后两个礼拜查询。
4.学生档案、《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须在入学前寄达,否则将影响奖助学金的正常发放。
《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都请找档案入学前所寄存单位开具,《无工作单位证明》也可以找所在辖区社区或居委会开具。
二、关于户口
生源地为福建省外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迁移证开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大学路派出所。
原户籍在福建省内的学生,根据福建省公安厅规定,户口不迁往学校。详细规定请咨询厦大派出所:0592-2181308
三、关于党组织关系
研究生新生中的党员,务必按规定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其中,党员档案应随个人其他档案材料一同寄发,地址同上。
省外转来的抬头:厦门市委组织部,去向: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省内转来的抬头: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自带(切勿丢失!),在开学报到注册后统一上交。今年9月份新入学的党员除了介绍信外,还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本省转入的,党员档案(入党志愿书)的复印件(盖章)或《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盖章)。外省转入的,除持有转出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党员还需提供党员档案(入党志愿书)的复印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