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核内容、方式和要求
1、考核内容为参加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外语实际应用能力等。
2、考核方式为专业英语笔试及面试考核。每生专业英语笔试时间1小时,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察形式为10分钟英语口语和前沿学术文献考察+15分钟PPT汇报(15分钟硕士论文介绍和博士生阶段学习和科研计划)+10分钟提问。面试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和录音存档。
3、考核结果按专业知识(权重40%)、外语水平(权重30%)和综合素质(权重30%)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百分制),考核成绩填入《厦门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审批表》。
二、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0日 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厦门大学同安二102
复试时间:笔试2015年3月20日下午2:30~3:30
面试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6:00
复试地点:
笔试:化学报告厅 104室
面试:化学报告厅104室
备注:请自备电脑以便制作面试PPT,笔试后将发放前沿学术文献。
三、报到与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接受检查:
①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5 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
③身份证原件;
④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⑤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⑥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⑦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 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